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加強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工作的意見
各鎮(街道)、辦事處、農場,區政府各有關部門:
入夏以來,氣溫漸升,學生溺水事故進入高發期。為有效預防和杜絕學生溺水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生命安全,現就加強我區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預防溺水工作各項制度,壓實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監管責任,提高中小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切實做好各項防護措施,努力構建齊抓共管防溺水的長效工作機制,實現中小學生“零溺水”目標。
二、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區水利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文旅局、區衛健局、區應急局、區執法局、區氣象局、團委、區婦聯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以及區直學校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區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判預防溺水形勢,研究部署預防溺水工作,定期開展預防溺水工作檢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工作舉措。各鎮(街道)、村(社區)和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
三、責任體系
(一)落實教育部門、學校、家庭的主體責任。
1.教體部門:把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列入學校安全工作年終考核。督促指導學校加強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管理,通過家?;悠脚_、家長會等方式強化家校聯系,增強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安全意識。指導學校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主題教育活動等方式加強預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
加強游泳場館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未取得區級以上體育部門經營高危性體育項目許可證的游泳場館一律不得經營開放,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督促各游泳館(池)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溺水搶救操作規程、溺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游泳設施、設備、器材安全檢查制度、救生員持證上崗、定期培訓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實安全防范、衛生消毒、持證上崗、值勤巡視、緊急救護等措施。游泳館向中小學生實行成本優惠價開放,14歲以下兒童應在監護人看管下進入游泳館。
2.學校: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宣傳,層層落實預防溺水教育責任,加強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安全管理,嚴防在校期間私自外出到戶外水域戲水游泳。在校內易發生溺水區城設置警示標志,并全面強化防護措施。加強與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的溝通聯系,督促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落實監管責任。
3.家庭: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是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學生脫離學校監管后的看護責任,教育孩子自覺遠離危險區域,避免發生溺水事故。
(二)落實基層政府及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
1.各鎮(街道)、辦事處、農場:負責轄區內中小學生溺水預防和處置工作。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預防溺水的宣傳教育,突出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離校學生、留守兒童等薄弱環節的監管。對存在隱患的危險水域,做到警示標志設置全方位,隱患排查治理全覆蓋,巡邏巡查全時段。
2.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負責加強對轄區內水域的巡查,排查轄區內池塘、水庫、江河、湖泊、積水坑地等危險區域并落實防護措施。對屬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設置警示標志,落實防護設施,安排專人值守;對不屬于村管的水域,及時報告屬地政府或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設立警示標志、防護設施和專人看護措施。督促監護人切實擔負起對中小學生的監護責任
3.公安部門:負責將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作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內容,加強工作指導,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加強中小學生溺水事件的現場處置。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中小學生溺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會同水利、資源規劃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取土等行為。
4.住建部門:負責因建筑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的管理,加強建筑施工監管,嚴格執行“圍擋”作業,及時消除在建工地水池、水坑隱患,嚴防中小學生進入工地。督促建筑施工單位及時回填危險水坑、水池,無法回填的要設立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
5.交通部門:負責航道、碼頭、渡口的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切實加強渡口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巡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中小學生渡運安全。
6水利部門:負責指導各鎮(街道辦)做好校園周邊河流、湖泊、水庫、灌渠等水城安全隱患排查,完善警示標識、標志。
7.文旅部門:負責旅游景區水城安全管理,設立警示標志和安全宣傳欄,落實執勤巡視、緊急救護等安全防范措施。
8.衛健部門:負責督促各游泳館(池)加強衛生消毒,落實緊急救護等措施。負責及時救護溺水學生,配合學校開展自救常識教育,幫助學生掌握正確的救人及自救常識。
9.應急部門:負責協調督促非煤礦山相關企業完善涉水危險生產區城的警示標志、防護設置。
10.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負責對轄區公園、綠化場所內水塘、湖泊及水上游樂場所設施的安全管理,在公園內水塘、湖泊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志,并加強巡查管理。
11.氣象部門:及時發布高溫、暴雨天氣預報,在氣象預報中對預防中小學生測水進行警示。
(三)落實相關部門的社會責任。
1.宣傳部門:負責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開展預防中小學生預防溺水知識宣傳,播放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公益宣傳廣告,提醒家長或監護人關注孩子人身安全,擴大預防中小學生溺水的宣傳教育面和影響力。
2.團委:發揮青年志愿者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臺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3.婦聯:負責利用寒暑假開展形式多樣的留守兒童關愛活動,重點開展防范溺水事故安全教育。
四、工作機制
(一)宣傳教育機制。強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和載體,全方位加強對學生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及時下發教育部門關于預防溺水的《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家長簽字閱知后及時將回執存檔。強化對學生家長的安全教育。各學校要通過家訪、家長會、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預防溺水安全常識告知每一位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提醒家長在學生課外和節假日期間切實擔負起監護責任。大力宣傳預防溺水知識。水利、住建、交通、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在學生有可能發生溺水的水庫、水坑、江河等重點水域設立預防溺水警示標志、宣傳標語等。要積極協調各電信運營商開展預防學生溺水公益宣傳,通過手機短信等形式普及預防溺水常識,加強重點時段的警示提醒。
(二)隱患整改機制。每年春末夏初,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各鎮(街道)、村組(社區),完成對所屬區域內所有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設置安全警示標牌,對重點水域要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增設救生圈、長竹竿、木棍、繩索等救生用品。各鎮(街道)、村組(社區)要組建義務巡邏隊,組織網格管理員,每天定時對水庫、河流等重點水域加強巡查,防止學生私自到所屬水域游泳、戲水等。
(三)應急處置機制。教育部門、各學校要建立完善預防溺水應急演練方案并開展演練,各鎮(街道)、村組(社區)要建立應急救援隊,切實提升應急救援能力。發生溺水事故造成學生死亡的,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同時做好信息報送和善后處理各項工作。
(四)責任追究機制。各鎮(街道辦)和教育部門要制定完善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方案,根據職責分工,加強督促檢查,對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傳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失漏管等導致發生學生溺水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有關部門和學校的責任,屬家庭家長監護不當或責任缺失的,相關部門和學校不承擔責任。對非法鬧訪纏訪干擾學校和黨政機關正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預防溺水工作,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圍繞中小學生“零溺水”目標,建立并落實好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預防溺水重點問題和應對舉措,部署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二)嚴格信息報送,提高處置能力。各相關部門、各學校要按照應急信息報送要求認真做好相關信息報送工作,堅決杜絕信息遲報、漏報、瞞報。各成員單位要落實專門科室負責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工作,做好相關信息的溝通聯系。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要及時續報。對遲報或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生涉及師生和學校的安全事故,教育部門要密切聯合相關部門,及時妥善處置,并做好輿情和事故善后工作。
(三)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中小學生預防溺水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并對本單位開展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學生預防溺水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切實形成長效機制。區上將派出整改督辦組和巡查暗訪組,對相關部門、各學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明查暗訪,督查情況將在全區范圍內通報,對督查整改工作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導致發生溺水事故的,嚴肅問責,實行“一票否決”。
榆林市橫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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